top of page
常見問題-稅務相關問題
■ 2012.08.04 公司行號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常犯的錯誤類型
一、「已實現之預收貨款」未轉列收入或漏計「應收未開立發票金額」,致短漏報銷貨收入。
二、銷貨退回誤以銷貨折讓處理,致期末存貨數量少計而虛增當期營業成本。
三、重複列報進貨成本或營業費用,致遭剔除補稅送罰。
四、列報招待特定員工旅遊費用,但未合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稅款。
五、將屬交際費性質之餐費、禮品餽贈支出,列報其他費用科目中,經轉正後因超限剔除補稅並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六、逾二年應付費用應轉列其他收入而未轉列。
七、營業毛利偏低,又未編製各項成本報表。
八、帳列暫付款、預付款項等資產科目,但未取得合法憑證或證明文件,以致被設算利息收入或減列利息支出。
九、營業費用與營業成本劃分不明,且未編製各項成本報表,遭國稅局逕行重分類調整科目後,因逾同業毛利率剔除部份營業成本。
十、支付國外權利金或技術費,未依規定辦理扣繳申報。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