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營利事業常用的申報方式有3種:擴大書審申報、普通申報(一般申報)、以及簽證申報(稅務簽證)。
「營利事業所得稅」是針對營利事業的淨所得,來加以課徵的稅目。有點像「綜合所得稅」的性質,差別在於綜合所得稅是針對個人的淨所得來課稅,而營利事業所得稅是針對公司行號的營業所得來課稅。
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結算申報期間,是由每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而依照法律規定,如果公司整年的所得額是12萬元以下,就可以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而近年因為高所得的企業有許多是透過各項「租稅減免」使得所應繳納的稅額降低,所以有最低稅負制度Alternative Minimum Tax,簡稱AMT)的產生,使企業不論如何都需課以最基本之稅負,來避免這個漏洞。
營所稅-年度結算申報
一申報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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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應向國稅局各分局或稽徵所申報上年度之課稅所得,並繳納17%營利事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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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期限:5月31日前。
二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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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期間滿全年:課稅所得額 * 稅率-累進差額=本年度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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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期間不滿全年應按營業月份換算:
〔(課稅所得額 *12/營業月份) *稅率-累進差額〕*營業月份 / 12 =本年度應納稅額
三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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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稅所得額120,000元 以下: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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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稅所得額120,000 元至181,818 元:( 課稅所得額 -120,000元 ) * 1/2 = 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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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稅所得額181,818 元以上:課稅所得額* 17% =應納稅額
四申報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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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書面審查:年營業額3,000萬以下,以營業額乘擴大書審純益率得出當年課稅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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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申報:依帳載所得為課稅所得。
營所稅-未分配盈餘申報
一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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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公司繳納之營所稅與股東繳納之個人綜所稅合而為一,公司繳納之營所稅為暫付性質,待公司盈餘分配予股東時,要將盈餘及暫付稅款一起分配予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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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盈餘申報:股東依據公司發給之「股利憑單」,報繳綜所稅,扣抵其應納之綜合所得稅。
二、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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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綜所稅稅率低於17%,可退綜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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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稅率高於17%,應補繳綜所稅。
三、公司取得之股利,不計入所得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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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公司間股利不計入所得課稅,股利所含之可扣抵稅額,不得由投資公司應納之稅額中扣抵。
營所稅-暫繳申報
一、預估暫繳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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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依上年度結算申報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應納稅額二分之一為暫繳稅額,自行向公庫繳稅。
二、預估暫繳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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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先繳納上半年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減輕公司行號一次支付過多稅額壓力。
三、預估暫繳稅額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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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結算申報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應納稅額 * 1/2 =應納稅額
上年度結算申報無應納稅額者,本年不必預估暫繳。
營所稅-扣繳申報-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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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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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應於次年1月31日前填寫扣繳憑單、股利憑單,並至國稅局各稽徵所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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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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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月給付所得總額*扣繳率=應扣繳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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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所得:查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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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者扣繳率(住滿183天)(次年5月要申報個人綜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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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全月給付所得總額):扣繳率5%、查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每年扣繳表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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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業務報酬: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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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支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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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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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中獎:10%(4,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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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中獎:20%(2,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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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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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繳憑單、股利憑單申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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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時應查明該年度租金支出、勞務費、股利是否依規定扣繳,未依規定扣繳者應補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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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製薪資彙總表統計每人該年度所得總額及扣繳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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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製各類給付扣繳稅額與申報金額調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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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各類所得資料申報書、全年股利分配彙總資料申報書。
於次年1月31日前至國稅局各稽徵所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