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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綜所稅

■ 2017.02.21 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各項便民服務措施

為提供更優質服務,財政部於本(15)日修正發布「稽徵機關於結算申報期間辦理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查詢課稅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作業要點」及「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訂定提供查詢之所得、扣除額資料與涵蓋之所得人範圍及擴大稅額試算服務適用對象,並增加多項便捷申辦服務,提升納稅服務品質。


財政部表示,國人今(106)年5月可查詢之所得人範圍,與去年相同,包括納稅義務人、配偶、未滿20歲子女、滿20歲子女(須於104年度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者)及直系尊親屬(須於103及104年度連續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至提供查詢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範圍,新增個人自不具僱傭關係高爾夫球場分得之球童費(薪資所得)、「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股票轉讓或屆期未轉讓申報憑單」及「獎酬員工股份基礎給付股票轉讓或屆期未轉讓申報憑單」(以下簡稱憑單)所得資料,以及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之醫療輔具並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助者,其輔具支出超出補助部分之醫藥費資料。


另為兼顧民眾權益,納稅義務人、配偶、滿20歲子女或直系尊親屬自本日起至今年3月15日止,除得申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與納稅義務人資料分開提供外,亦得臨櫃向國稅局或透過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tax.nat.gov.tw)申請不提供「全部扣除額資料」或「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資料」,一經申請,申請人申請年度及以後年度之扣除額資料將不納入提供查詢之資料範圍。


在稅額試算服務方面,為提升服務品質,除將前開球童費(薪資所得)及憑單所得資料納入試算範圍外,納稅義務人透過網路申請首次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稅額服務、查詢及下載課稅年度試算書表之通行碼,除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外,亦得利用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辦理。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因應今年5月遇端午節連續假期(5月27日至30日),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布調整放假日及補行上班日,致減少納稅義務人法定申報日數,調整105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為今年5月1日起至6月1日止,以紓解106年5月31日當日之報稅人潮;查詢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期間則為今年4月28日起至6月1日止,請民眾注意並多加利用。

新聞稿聯絡人:楊科長純婷
聯絡電話:2322-8122
 
更新日期:106/02/16發佈單位: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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